多數人在面臨離婚時,最常出現的一個問題是:「離婚一定要請律師嗎?」
就法律層面來看,答案其實是 「不一定」;
但從實務經驗來說,真正的問題往往不在於「可不可以」,而是「現在不請律師,之後會不會付出更大的代價?」
在新竹地區的離婚實務中,我們經常會看到不少當事人在一開始時,選擇自行處理,直到:
- 財產分配出現爭議
- 親權、扶養費談不攏
- 協議內容無法執行
才緊急回頭尋求律師協助,但此時通常已經錯過最佳處理時機。
本文將從法院實務與風險角度,一次帶你釐清:
- 哪些離婚狀況真的可以自行處理
- 哪些狀況強烈建議及早諮詢離婚律師
- 以及什麼時候,「先諮詢一次」就可能替你避開後續訴訟風險
一、法律上怎麼看?離婚是否要請律師的 3 種情況
目前實務上,離婚方式大致分為三種

(圖一:一張圖看懂三種離婚途徑風險評估)
法律並未規定「一定要委任律師」, 但可以不請,不代表適合不請。
真正的判斷關鍵,在於:
👉 你的離婚,牽涉的是「單純分開」,還是「權益分配」?
二、不必請律師也可以?4 種適合自行協議離婚的狀況

(圖二:我可以自己辦離婚嗎?適合協議離婚的 4 大理想條件自我檢查)
在實務上,確實存在一些離婚案件,當事人即使沒有委任律師,也能順利完成程序,且後續較少產生爭議。不過,這通常有一個前提——雙方不只是說好,而是真的「都想把事情好好結束」。
雖然律師能提供專業保障,但如果您的婚姻狀況相對單純,確實不一定要額外支出律師費用。以下是我們整理出最適合自行處理離婚的四種理想情境:
✔ 情況一:雙方對離婚本身與後續安排,都已充分談妥
例如:
- 是否離婚、何時辦理,雙方沒有反覆拉鋸
- 財產怎麼分、誰拿什麼,已經具體談清楚
- 即使有孩子,也已就親權、扶養費、探視方式達成共識
律師觀點:這類案件的共通點是:雙方溝通順暢、沒有隱藏議題,也沒有「先簽再說」的心態。
✔ 情況二:財產結構相對單純,較少後續風險
例如:
- 沒有房屋、土地等不動產
- 沒有公司股份、投資帳戶或高額存款
- 沒有共同背負的大額貸款或債務
律師觀點:在這類情況下,財產爭議空間較小,後續翻舊帳的機率也相對低。
✔ 情況三:未涉及未成年子女,或子女已成年
如果沒有未成年子女,就不會牽涉到:
- 親權歸屬
- 扶養費計算
- 會面交往方式
律師觀點:這些狀況會讓離婚程序單純許多,也比較不會出現「多年後再回頭爭執」的狀況。
✔ 情況四:當事人願意花時間確認文件內容
例如:
- 清楚知道協議離婚書的法定要件
- 理解條款寫法的法律效果
- 不只是「看得懂中文」,而是知道「這句話未來代表什麼責任」
律師觀點:在上述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,不請律師自行完成離婚,在實務上並非不可行。
三、離婚協議不只是簽名:當涉及這 4 大爭議時,專業律師是您的必要防線

(圖三:建議諮詢離婚律師的四種情況)
我們明白,走到這一步誰都不容易。但如果你看到這邊,心裡曾經浮現「這好像是我現在的狀況」,請記住,離婚是為了結束一段不適合的關係,而不是為了製造下半輩子的新難題。
在實務上,我看過太多當事人因為一時心軟或想趕快結束痛苦,而在協議書上草率簽字。請不要只憑感覺簽字。因為在實際狀況中,很多人後悔的不是離婚,而是「當時沒仔細想清楚」。
情況一:涉及未成年子女(親權、扶養、探視)
只要有孩子,離婚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。
常見風險包括:
- 親權條款寫得很模糊,導致日後爭奪不斷
- 扶養費金額看似合理,但實際上難以執行
- 探視權僅寫「雙方另行協議」,結果每次探視都變成衝突
律師觀點:在法院眼中,重點不是父母誰吃虧,而是這樣對孩子好不好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親權案件,後來都必須重新聲請改定。
情況二:財產金額高或結構其實沒有那麼單純
例如:
- 婚後買的房子,但貸款還沒繳完
- 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,實際卻是共同負擔
- 公司股份、家族事業,或投資帳戶由一方掌控
- 擔心對方在離婚前有轉移、隱匿財產的可能
律師觀點:法律上最令人惋惜的是,許多當事人並非沒有主張的權利,而是早在簽署契約的那一刻,便已不自覺地讓渡了自身的談判籌碼,封死了後續主張的空間。
情況三:一方不同意離婚,需要走裁判離婚
一旦走到裁判離婚,問題就不在於想不想離婚而已:
- 是否符合法定離婚事由
- 證據能不能被法院採信
- 訴訟時間可能拉多久
- 中間是否影響親權與財產
律師觀點:在此類案件中,當事人自行處理往往難以達到省錢的初衷,反倒可能付出更高的代價——讓程序無限延宕、身心俱疲,甚至陷入法律上的絕對劣勢。
情況四:曾有家暴、外遇或重大衝突紀錄
- 家庭暴力或精神控制
- 長期辱罵、威脅
- 婚外情但蒐證方式不確定是否有效
- 一方長期失聯、惡意不履行家庭義務
律師觀點:這類案件中,證據怎麼蒐集、什麼能用、什麼反而會害到自己,往往是成敗關鍵!
四、近期離婚實務常見問題 Q&A
Q1:對方外遇但不願意離婚,我可以怎麼辦?
- 律師觀點:這種情況屬於「裁判離婚」範疇,無法私下協議。建議盡快蒐集證據(如對話紀錄、出遊照),並諮詢律師評估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事由,以免錯過請求權時效。
Q2:對方威脅我「如果離婚就讓你看不到小孩」,這是真的嗎?
- 律師觀點:這是常見的情緒勒索。法律上「親權」與「探視權」是以「子女最佳利益」為準,並非一方說了算。若對方惡意阻擋探視,反而可能在爭取監護權時被法院扣分。
Q3:我想離婚,但目前沒有工作(家庭主婦/夫),是不是就爭取不到監護權?
- 律師觀點:不一定。經濟能力只是法院考量的「其中一項」指標,並非唯一。法院更看重主要照顧者的過往照顧紀錄、親職能力與支持系統。若擔心經濟弱勢,可透過律師爭取「扶養費」或「剩餘財產分配」來平衡。

(圖四:3秒快速檢測!我需要請離婚律師嗎?實務判斷流程圖)
結語:轉身之後,更要優雅。面對離婚:專業法律協助是你的安心保障
雖說離婚並非一定要請律師, 但在涉及子女、財產、爭議或不對等風險時,專業協助,往往決定你之後十年的生活品質。若你正在評估是否需要專業介入,或不確定自己目前的離婚狀況風險有多高,建議及早諮詢劉昌樺律師,從法院實務角度,替你把關每一步。
⚠️ 律師提醒:「如果您正面臨家暴威脅或對方有脫產跡象,請務必『先諮詢、再行動』。錯誤的打草驚蛇,往往會讓後續的蒐證難度倍增。」
考量到不少當事人白天難以抽身,本所亦提供夜間諮詢時段,並採假日預約制,讓你不用在時間壓力下倉促做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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